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基准收费标准

浙价服〔2009〕84号
1.咨询费计算
序号 服务类别 工程造价 审定造价 核增 钢筋重量 合同点数 甲方折扣 乙方折扣 甲方费用 乙方核减收费 乙方核增收费
1 清单预算
2 工料预算
3 竣工结算
4 结算审核
5 全过程

说明1:审定造价应包含额增费用

说明2:折扣输0.9,表示最终费用乘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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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每件咨询服务合同按上表计算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费;

2、单独委托的装饰、安装、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的基本费率可在上述基准收费标准的基础上上浮20%;

3、核减(增)额的定义说明如下:如清单漏项、工程量计算错误,小数点错误或合价计算错误等可计入核减(增)额;由于定额错套引起的价格变动的差价,应计入核减(增)额的收费基数,不得以定额错套的合价分别计算核减和核增。

4、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不包含各类招标代理和结算审核费用。

5、本标准所列的工作内容不含钢筋及预埋件的单独计算,如需按施工图纸、设计标准和施工操作规程计算钢筋及预埋件重量,并提供完整和规范的钢筋翻样及预埋件重量计算书、汇总表的,按5元/吨标准收费。